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
2022年医疗器械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
申报工作的通知
各设区市工信局(不含厦门)、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:
根据《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医疗器械录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工信厅消费函〔2022〕124号)要求,现就做好我省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主体及范围
(一)申报主体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开展老年用品研发、生产和医疗器械贸易型企事业单位均可自愿申报。
(二)产品范围。老年服装服饰、日用辅助产品、养老照护产品、健康促进产品、适老化家居产品、适老环境改善产品等6大领域20个医疗器械品类。
二、申报要求
(一)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
1.拥有所申报产品的自主品牌或品牌授权;
2.经营状况稳定,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,近三年没有发生质量、安全事故;
3.无侵犯知识产权,违反国家法律、法规以及行业政策相关行为。
(二)申报产品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
1.属于附件1所列分类;
2.在市场销售一年以上,具备一定的市场影响力,信誉良好,具有较高的用户认知度和满意度;
3.在设计、材料、技术、功能等方面具有创新性,能满足老年人日常生活多样化场景需求;
4.保证质量可靠和使用安全,符合相关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,属于国家规定强制性市场准入要求范围的应获得相应准入资格。
三、组织实施
各地市工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申报工作,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确定拟推荐的产品名单,出具正式推荐函,于7月15日前报我厅消费品工业处(包括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刻录光盘)。材料邮寄地址: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66号经贸大厦616室。
联系人:张菲菲 0591-87569294
四、其他事项
(一)入围单位应承担起社会责任,把好产品质量关、生产安全关,持续推动医疗器械产品创新升级。
(二)入围产品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相关部门质量监督。发现问题一经核实,取消相关产品入围资格。
附件:1.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分类
2.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申报书
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
2022年7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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